1月29日,據(jù)濟寧住房公積金官網(wǎng),山東濟寧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印發(fā)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部分政策的通知。
通知顯示,自2023年2月1日起,提高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調整房屋套數(shù)認定標準、調整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以及取消淮海經(jīng)濟區(qū)、魯南經(jīng)濟圈區(qū)域內繳存職工在濟寧申請異地貸款的戶籍或工作所在地限制等。
提高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方面,通知提到,雙繳存職工家庭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提高至80萬元;單繳存職工家庭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提高至50萬元。
多子女家庭,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提高至80萬元,購買二套自住住房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提高至50萬元;養(yǎng)育未成年子女的多子女家庭,購買首套及二套自住住房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提高至80萬元。
按照規(guī)定,同時符合多種情形的家庭,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取最高限額,不做累加。
調整房屋套數(shù)認定標準方面,職工家庭名下無公積金貸款記錄且在本市范圍內無自住住房的,執(zhí)行首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職工家庭名下合計僅有1筆公積金貸款記錄且在濟寧市范圍內無自住住房的,執(zhí)行二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職工家庭名下無公積金貸款記錄且在濟寧市范圍內合計僅有1套自住住房的,執(zhí)行二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職工家庭名下合計僅有1筆公積金貸款記錄且在濟寧市范圍內合計僅有1套自住住房的,執(zhí)行二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職工家庭名下合計已有2套及以上自住住房或職工家庭名下合計已有2筆公積金貸款記錄的不得申請公積金貸款。
調整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方面,首套房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20%,二套房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30%。
同時,取消“借款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雙方累計為第二次申請公積金貸款,須距離首次公積金貸款結清日超過12個月”的限制。
此外,針對淮海經(jīng)濟區(qū)、魯南經(jīng)濟圈區(qū)域內的繳存職工,在濟寧市行政區(qū)域內購買自住住房的,向濟寧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異地貸款時,不受戶籍或工作所在地限制。
同日,濟寧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還發(fā)布了關于調整租賃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政策的通知,明確自2023年2月1日起,符合濟寧市行政區(qū)域內無房職工租房自住提取條件的繳存職工,租住本市商品住房的,單繳存職工家庭每年最高提取金額不超過14400元;雙繳存職工家庭每年最高提取金額合計不超過21600元;多子女家庭按照實際租金支出提取,每年最高提取金額合計不超過24000元。符合多種類型家庭提取條件的,按最高提取金額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