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懟大股東能有多嚴厲?全新好11月4日晚公告稱,漢富控股修改收購協(xié)議、取消公開承諾,相關行為涉嫌前期虛假承諾、虛假信息披露,欺騙廣大投資者。據查,漢富控股目前為公司第一大股東,持有公司21.65%股權。
雙方的矛盾緣起于一筆1.59億元的補償款。
據披露,近日,全新好收到漢富控股與北京泓鈞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簽訂的《關于<股份轉讓協(xié)議>之補充協(xié)議》、《關于<股票質押合同>之補充協(xié)議》以及漢富控股《關于變更承擔全新好訴訟(仲裁)損失承諾的函》,漢富控股擬通過補充協(xié)議,修改原協(xié)議中“以 1.59 億元交易尾款作為對上市公司吳海萌、謝楚安相關訴訟仲裁案件的補償”的交易條件,并取消相關公開承諾。
進一步查詢,2018年5月,全新好時任第一大股東北京泓鈞與漢富控股簽訂《股份轉讓協(xié)議》,前者向后者轉讓13.53%的上市公司股份。雙方約定,上市公司當時涉及與吳海萌、謝楚安的4起訴訟、仲裁案件,若上市公司因該4起案件受到損失未得到補償,漢富控股應從1.59億元尾款中立即扣除相應損失并支付給全新好。
2019年4月底,漢富控股進一步承諾,上市公司涉及吳海萌、謝楚安的4起訴訟、仲裁案件全部判決生效后,如上市公司因此受到的全部直接經濟損失未得到補償?shù)?,漢富控股在實際損失產生后10日內以股權轉讓尾款1.59億元為上限進行補償。
今年10月底,全新好披露了《關于訴訟案件的進展公告》,經協(xié)商,公司就吳海萌、王沛雁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2020)粵 03 民初 3211 號訴訟案件及深圳國際仲裁院 SHEN DX20170235號和 SHENDX20170236
號仲裁案件所涉爭議與對方達成和解結案,和解金額合計1.6億元。
據披露,結案后,全新好已經將漢富控股及北京泓鈞就1.59 億元損失向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執(zhí)行。案件尚在審理當中。
然而,據全新好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關于變更承擔全新好訴訟(仲裁)損失承諾的函》郵件,漢富控股與北京泓鈞已簽訂了《關于<股份轉讓協(xié)議>之補充協(xié)議》,另行約定,漢富控股在改協(xié)議簽署后一個月內直接向北京泓鈞支付股權轉讓尾款1.59億元。
即將到手的補償飛了,全新好當然不同意。公告稱,原協(xié)議作為漢富控股收購公司股份的交易條件,漢富控股作為公司股東已獲益。上市公司此前已在專項計提時進行了沖抵。漢富控股在收購完成后修改已經備案、審批的收購協(xié)議,未經審批取消其收購時所作的公開承諾,對此公司不予認可。
作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東,漢富控股為何要撕毀承諾?有券商人士分析,這與漢富控股的控股地位不穩(wěn)有關。
漢富控股早已不是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據查詢,2018年5月,憑借已經拿到手的13.53%股份,漢富控股的實際控制人韓學淵成為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2019年11月,全新好第二大股東博恒投資與陳卓婷、陸爾東、李強、林昌珍、陳軍、劉紅等簽署一致行動協(xié)議,合計22.08%的持股比例超過漢富控股的21.65%,公司實控人由“韓學淵”變更為“王玩虹、陳卓婷、李強、陸爾東、林昌珍、陳軍、劉紅”。今年10月,控股股東一致行動關系到期解除,上市公司變更為無控股股東,無實際控制人。
另據披露,因漢富控股與有格投資合同糾紛一案,按照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裁定,本計劃在10月31日對漢富控股持有的3920萬股股份(占公司總股本11.31%)進行司法拍賣,后因檢察機關來函要求本案暫緩執(zhí)行,該次拍賣暫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