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9日晚,上海電氣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上海電氣,代碼:601727)發(fā)布《關于收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的公告》。
曾代理投資者起訴100余家上市公司索賠的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厲健律師(證號:13301200210145176)表示,上海電氣收到處罰預告,意味著投資者索賠“箭在弦上”。
公告顯示,上海證監(jiān)局查明,上海電氣涉嫌違法的事實如下:(一)未及時披露相關重大事件。截至2021年 4月 30日,上海電氣已知悉其可能因電氣通訊開展專網(wǎng)通信業(yè)務產生的應收賬款逾期等而發(fā)生經(jīng)營業(yè)績虧損或大幅變動。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上海電氣應在不晚于 2021年 5月 7日披露上述重大事件,但其直至 2021年 5月 30日才發(fā)布《關于公司重大風險的提示公告》,對電氣通訊應收賬款無法收回、存貨無法變現(xiàn)等可能對公司的歸母凈利潤造成 83億元損失的重大風險予以公告,涉嫌未按規(guī)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二)2020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在2020年年度報告中,上海電氣就電氣通訊針對相關專網(wǎng)通信業(yè)務下游客戶的應收賬款按組合計提壞賬準備 5,752.14萬元,未能恰當計量前述應收賬款的預期信用損失,不符合相關規(guī)定,導致上海電氣2020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經(jīng)測算,上海電氣 2020年年報就前述應收賬款壞賬準備少計提 5.18億元,導致上海電氣多計利潤總額5.18億元,占上海電氣當期利潤總額的 8.16%。綜合上述兩項,上海證監(jiān)局擬決定:一、對上海電氣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五百萬元罰款;對相關責任人員給予警告,并各處以罰款。
此前,2021年7月5日晚,上海電氣發(fā)布《關于收到中國證監(jiān)會調查通知書的公告》,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guī),證監(jiān)會決定對公司立案調查。2021年5月30日晚,上海電氣發(fā)布《關于公司重大風險的提示公告》、《關于子公司重大訴訟的公告》。
歷史成交顯示,2021年5月31日,上海電氣股票收盤價4.61元/股,當日跌幅9.96%,此后連續(xù)兩個交易日股價日跌幅分別為3.04%、2.46%,投資者損失慘重。
根據(jù)虛假陳述司法解釋規(guī)定,上市公司等因信息披露違法導致投資者權益受損,受損投資者可以依法起訴索賠,賠償范圍包括:投資差額、傭金、印花稅等。
“去年5月底,我們已開展投資者索賠預登記,有數(shù)十位投資者來電、來函咨詢索賠事宜,目前正在審核資料、辦理委托階段,擬分批向上海金融法院起訴?!眳柦÷蓭煴硎荆鶕?jù)司法解釋,暫定:在2021年3月27日至2021年5月30日期間買入上海電氣股票,并在2021年5月30日收盤時仍繼續(xù)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以索賠。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上海電氣維權入口)
投資者索賠應提供證券開戶信息查詢單、股票對賬單原件(首次買入該股票至今)等。
?。ū疚挠烧憬XS律師事務所厲健律師供稿,不代表新浪財經(jīng)的立場。厲健律師,系中國法學會證券法學研究會理事、中國證券業(yè)協(xié)會證券糾紛調解員,2009年榮獲“浙江省優(yōu)秀青年律師”稱號。2003年至今,厲健律師代理投資者起訴100余家上市公司索賠,成效顯著。其中,投資者訴杭蕭鋼構虛假陳述案入選2012年度“全國法院十大調解案例”,投資者訴祥源文化、趙薇等虛假陳述案入選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投資者訴輝豐股份虛假陳述案系江蘇省首例證券糾紛普通代表人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