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8月22日訊 (記者 鐘文鑫)據上海市場監(jiān)管局微信公眾號消息,近期,江蘇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開展了兒童防曬化妝品比較試驗。
本次比較試驗共在實體店和電商平臺購買29批次不同品牌的樣品,購買的品牌包括好孩子、添樂、啟初、紅色小象、pipidog、otbaby、十月小天使、貝親、家茵寶寶、哈羅閃、蜜語等。
29批次中有26批次的檢驗結果符合相關標準規(guī)定的要求,其中線下6批次均合格;有3批次存在不符合相關要求的問題,實際檢出的防腐劑成分與標簽標識的不一致,涉及防腐劑成分4—羥基苯甲酸甲酯、4—羥基苯甲酸丁酯、4—羥基苯甲酸丙酯和苯氧乙醇,均為檢出標簽成分表未標識的這些防腐劑成分或未檢出標簽成分表標識的成分。
其中,在poko母嬰旗艦店網店購買的深圳市瑞克特化妝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瑞麗保濕提亮防曬乳霜SPF25(30g/瓶),標簽與注冊信息一致,但檢測結果與標簽成分表和注冊信息不一致,未檢出標簽成分表及注冊信息標識的4—羥基苯甲酸丁酯。
在瑞果旗艦店網店購買的廣州家化化妝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雅馨安娜防曬霜SPF40(50g/瓶)。檢測結果與標簽不一致,未檢出標簽成分表標識的4—甲基芐亞基樟腦,檢出標簽成分表未標識的二苯酮—3和苯氧乙醇,不同化學結構的防曬劑組分,其防曬機理不同,不同人員使用不同防曬劑組分的效果也不盡相同。該產品不含有標簽成分表標識的4—甲基芐亞基樟腦,消費者在使用到產品時,可能因達不到宣稱的防曬效果而造成紫外線暴露,導致皮膚損傷。同時該產品實際含有防曬劑組分二苯酮——3,但銷售包裝上的成分表中未標注,使用者因不知悉防曬組分也可能導致過敏或其他問題。該樣品還存在化妝品標簽標注的執(zhí)行標準錯誤問題,標簽標注的產品執(zhí)行標準號為QB/T1875,標注錯誤。
在航振專營店(孩子王(14.360, -0.26, -1.78%))購買的廣州珂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可瑞西寶貝水潤防護乳(50g/瓶)。標簽與備案信息一致,但檢測結果與標簽成分表和備案信息不一致,檢出標簽成分表及備案信息未標識的苯氧乙醇、4—羥基苯甲酸甲酯,4—羥基苯甲酸丙酯防腐劑成分。
該樣品還存在產品的宣稱與實際樣品不符問題。網頁宣稱具有物理防曬功效,為兒童防曬化妝品,屬于特殊化妝品。實際產品為防護乳,屬于普通化妝品。
高價商品達標率反低于中低價商品
本次試驗樣品購買單價從24.8元到139元不等。將其凈含量折算為每100克或100毫升的價格后進行比較,每100克或100毫升價格在100元以上批次的達標率,總體低于每100克或100毫升中等價格(50—100元)和低價(50元以下)的批次達標率。
結果顯示產品的質量與價格并沒有直接關系,關鍵在于生產企業(yè)是否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要求進行規(guī)范生產。
消費提醒
注意防曬劑的致敏性
由于個體皮膚存在差異,在首次使用兒童防曬或更換不同品牌的產品之前,可以先做皮膚過敏測試,觀察對產品是否存在過敏反應。建議消費者在前臂內側的中下部涂抹少量產品,24小時后觀察涂抹部位的皮膚有無紅腫、瘙癢、灼熱等異?,F(xiàn)象;如無異?,F(xiàn)象,再按照產品的使用說明進行正常使用。
同時,不要過度使用防曬劑。由于防曬劑的使用濃度均有嚴格限制,過量使用防曬產品并不能保證絕對安全,且長期使用是否存在安全隱患目前尚無確切結論。消費者特別是兒童應注意,不要過度使用防曬產品。值得注意的是,物理防曬劑安全性相對較高。皮膚敏感人群應格外注意化學防曬劑的潛在致敏性;嬰幼兒和孕婦應少用含有化學防曬劑的防曬產品。
此外,消費者注意查看產品包裝信息,查詢注冊信息。盡量選擇包裝密封性好的產品,不要選擇敞開式包裝銷售的產品??辞灏b是否標有特殊化妝品批準文號,進口產品是否有中文標簽。購買前可以通過國家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化妝品監(jiān)管APP”查詢欲購買的兒童防曬產品的注冊信息,比較產品包裝信息與注冊信息是否一致;如果發(fā)現(xiàn)產品沒有注冊信息或注冊信息已在生產日期前注銷等問題,建議不要購買并撥打12315進行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