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借酒消愁,愁更愁?!庇錾下闊┦?、家務事,千萬別借酒消愁,否則,只會徒增煩惱,司機李某就深有體會、后悔不已。
為堅決打好“減量控大”事故預防攻堅戰(zhàn),3月4日晚,企石交警在西安村路段設卡布控,嚴厲打擊酒駕醉駕毒駕等違法犯罪行為。在路查時,交警發(fā)現司機李某酒氣十足,現場酒精呼氣測試結果為113.13mg/100ml;后經抽血檢測,血液中酒精含量達到145.9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
李某對醉駕行為供認不諱。他說,自己是某消防公司職員,平時很少飲酒,更不會酒后駕駛。但在當晚吃飯時由于與老婆微信聊天時發(fā)生爭吵,心情不好,于是就喝了1.5兩藥材酒來消愁解氣。隨后開車回家,不想半路上被交警查了,真是“借酒消愁愁更愁”,以后真的不敢酒駕醉駕了。
企石交警介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條第2款之規(guī)定,將對李某作出吊銷駕駛證且五年內不得重新考取機動車駕駛證的決定。因醉酒駕駛,涉嫌危險駕駛罪,李某還可能被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目前已被刑事立案。
企石交警提醒,酒駕醉駕危害巨大、成本高昂,無論什么理由,“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理應成為司機的思想自覺、行動自覺,請各位司機以案為鑒,切勿酒駕醉駕。
(通訊員 白珊美)